河北省工藝美術協會會員自律公約
為了維護工藝美術行業生產、經營、銷售的正常秩序和會員的整體合法利益,規范經營行為,抵制不正之風,促進行業發展,特制訂本公約,并承諾共同遵守。
一、認真學習、貫徹、執行國家法律、法規,守法經營,依法納稅,誠實守信,遵守職業道德,接受并服從行業協會的指導和管理。
二、注重產品質量,不搞假冒偽劣,維護經營信譽和企業形象。實事求是地宣傳自己,不夸大其詞,不貶低他人,誤導消費等。
三、向客戶提供滿意服務。接待要禮貌熱情,服務要細致周到,要認真向客戶說明產品的技藝特點,歷史沿革,帶動客戶了解產品,贏得客戶信賴。
四、公平競爭,不哄抬物價,不隨意降價,以質論價。
五、對獨特技藝的工藝品和傳統工藝品,會員有保護發展的責任,對特殊技藝有保守秘密的義務。
六、對違反本公約,經查實屬情節輕微的,協會發函予以警告;情節嚴重或累計三次警告的,協會將在報刊上予以公告并通知有關部門;對觸犯法律法規、辦法規定的,由有關部門予以處理。
七、本公約經河北省工藝美術協會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后生效。
八、本公約由河北省工藝美術協會負責解釋。
2010年03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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